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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3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杨亚林同志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忠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军主持会议并作巡察整改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指出,2017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市法官干警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案件逐年剧增的压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机关属性认识不深,领导管理能力弱,党的意识不强,全局思维欠缺,问题导向不突出,意识形态工作敷衍塞责;责任意识不强,“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差距大,担当精神缺乏,工作劲头减弱,群众观念不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空,管党治院宽松软,政治站位不高,监督执纪不实,规矩意识淡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作风“顽疾”整治不力,特权思想未根除,作风漂浮,自律意识不强,会风会纪抓而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资金资产失管失控,廉洁风险突出;党建工作仍较薄弱,政治引领功能未凸显;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推动审判工作改革发展。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把问题作为金钥匙,把落实作为最好的创新,自觉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扛起“两个责任”,营造法院风清气正政治环境。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严肃处理违纪行为,惩治司法腐败,切实解决队伍中一些政治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促进法官干警增强政治意识、纪法意识,坚守司法职业良知。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习惯接受监督,一级传导一级,促进自我监督习惯养成。要敢抓敢管,根除特权思想,防控廉洁风险,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不忘初心使命,突出政治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组要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对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具体部署、狠抓督促。切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逐条“对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一体推进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十四五”发展、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建章立制、融入反腐倡廉工作。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一跨越、三定位、五着力”的战略任务,将总书记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法院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取得更大发展、更好成效。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要以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清廉昭通”为目标,以“清廉机关”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史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忠华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在教育整顿之际查找自身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对查找问题敢于正视、高度重视。以此次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为契机,从严从实坚决落实整改。全体法官干警要主动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整改,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自己投身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投身在巡察整改当中。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反馈问题抓整改。二是不断增强党性意识,聚焦党史教育抓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教育整顿抓整改。四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聚焦审执主业抓整改。五是着力健全规章制度,聚焦内部管理抓整改。中院党组要统筹谋划、聚焦要害、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把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当作整改的必答题,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鲁军表示,巡察组此次对昭通中院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们以诚恳的态度照单全收。整改落实就是对党的忠诚、对人民负责,抓好巡察整改不仅是思想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对中院党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的直接检验。在整改工作中,一是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查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利的举措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讲政治、讲责任、讲行动、讲问题、讲结果上狠抓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导,严格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将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统筹,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问题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对照检查,分析病因病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压力传导,带动各级整改责任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责任传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深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中院党组将紧紧抓住此次巡察整改的重要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用足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谋划和推行各项工作,注重统筹结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十一县市区法院院长及昭通中院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