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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聚焦“精准”“规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去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在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着力在“精准”、“规范”上下功夫,全面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履行监督首责,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查研究、政治生态研判、主动约谈、参加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监督手段,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共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检查2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5个,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扭住不放、推动整改,从中找准症结、提出举措、完善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9人次,同比增长19.67%。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35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60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2人次,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高质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树立“精品”办案意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48件,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21人次,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教育,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全力推进“一案一整治”,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提出整改建议35条。(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