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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富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水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0日)

牟 兴 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水富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昭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我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松涛书记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和水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三个一以贯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绩。

(一)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一体落实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主体责任纵深推动。市委组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印发贯彻落实任务安排和分解通知,市纪委监委对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发现督促问题整改38个。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8次,组织召开市纪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2次,发现督促问题整改204个。全市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水富市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的通知》,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市纪委监委组织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督促问题整改17个,约谈单位负责人2人,问责责任落实不到位7人,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强化履责督责,实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质询评议机制,倒逼责任落实,10名党组织负责人接受质询,反馈的20个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找准原因症结,强化责任担当。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拟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273个单位2164人(次)开展廉政审查,对1个单位提出不予评优评先的意见,对6名干部提出暂缓使用的意见,严管厚爱、担当实干氛围进一步浓厚。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制度,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 4名、澄清正名干部1名。

政治监督落实落地。制定出台《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围绕全市各级党组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昭通市委、水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情况监督,通报履职不力公职人员2人,问责4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职务违法问题6个。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不规范问题的监督,发现督促整改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问题27个。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农技下沉人员、乡镇干部驻镇情况专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7条,发出问题交办函3份,约谈6人。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纠治“四风”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2人,通报典型案例1件3人。

(二)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做深做实日常长期监督,在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破解难点、解决痛点中拿出新举措、取得新突破,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持久战。

专项监督精准有力。围绕新冠疫情防控责任和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71个、提出意见建议108条,党内警告处分1人、问责1人、通报案例3起,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聚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定点帮扶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3轮3387户,发现问题11类703个,发出《监督通报》3期,回访抽查问题210个,2个单位作书面检查,促进脱贫攻坚问题“清零”。组织扫黑除恶季度专项监督,整合力量加快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组织专项监督,报送《专项监督通报》5期,通报单位13个,发现问题14个,提出意见建议8条,促进“爱卫”行动深入开展。

重点监督聚焦聚力。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项目开展重点监督20次,约谈51个单位、135人次,报送《监督工作专报》6期,发现廉政责任方面和项目建设问题30个,提出意见建议30条。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统筹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人防系统问题、长江上游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文化遗产保护、“低级红高级黑”等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动。

巡察监督常态推进。配合四届昭通市委第九轮“巡乡带村”工作,从严从实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组织巡视整改专项监督2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43个。开展1轮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44个,其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17个,巡察发现新问题27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20条;完成一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92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13条,移送问题线索6条。

(三)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方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实防线

守牢惩治这个“后墙”和“底线”,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威慑,同步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以踏石留印的劲头、纠建并举的思路、标本兼治的举措,加快推进廉洁水富建设。

肃纪惩腐力度加大。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创历史最高。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本级受理信访件80件,同比减少3%,其中检举控告信访件40件、业务范围外36件,信访量稳中有降;受理问题线索113件,同比增长2%,处置问题线索113件,线索处置率100%;初核77件,立案27件,初核成案率达35%。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措施,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源头治理措施更实。完成448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2271名一般干部及事业人员、3172名其他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建成信息采集数据库,初步实现监督对象信息数据化集成。集中建立762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分级分层建立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廉政档案抽查2次,发现责令整改问题26个,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着力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组织各级各部门排查廉政风险点1523个,制定防控措施1846条,进一步摸清权力底数,建立权力清单,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管理。

预防教育不断强化。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107人,占比79.9%;运用第二种形态13人,占比9.7%;运用第三种形态8人,占比6%;运用第四种形态6人,占比4.4%。抓实宣传引导和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转发省、市典型案例14起,通报我市案例23起,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专题片,组织召开酒驾醉驾、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推进“一案一整治”,督促市民宗局和市信访局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查促建。2020年,全市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整改建议15条,已整改完成14条,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51项。

(四)始终坚持“纪检铁军”的建设标准,严管厚爱锻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不懈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深刻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

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次,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公检法纪检监察组9个政法专项编制置换行政编制工作,通过干部选调、招录、调整等方式充实纪检监察干部15人,依据干部的特点调整岗位9人。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严格执行向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和水富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议题15个。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干部素质持续提升。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扎实推进全员学习培训,持续深化“三风”行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考核、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业绩与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实行月培训和闭卷测试、季度考核、年度总考评,组织集中学习11次,测试6次,参训纪检监察干部481人次,选派12人次到省纪委省监委、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参与案件办理,推动干部在实战中提素质、强本领。

干部监督全面从严。坚持“律人先律己”,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召开廉洁家风座谈会和青年干部座谈会,组织8名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提问。

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职能职责,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为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完美收官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紧不够严不够实;“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少数干部身上的不作为、不讲纪律不守规矩顽症尚未得到有效根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仍需深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不够精准两个倾向并存。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昭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水富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把握职能定位,奋发有为、精准高效履职尽责。必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以严和实的作风把“两个维护”做深做实做到位,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必须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实践要求、科学方法,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相适应相契合,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必须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群众的难点痛点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推动解决群众“愁难急盼”之事,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聚焦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监督有效融入各项治理之中,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必须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督促干部自觉履行职责、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保障党员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必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在规范工作运行流程、提升工作品质、促进干部成长成才等方面拔高标准、健全制度、强化执行,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贡献率和辨识度。

(一)做实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聚焦政治性问题,注重从政治视角去审视、分析、甄别问题,善于将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到“两个维护”上来。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学习不及时、领悟不深刻、学用“两张皮”等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水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巡视整改监督,严肃查处以形式整改代替问题解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坚持靠前站位,主动融入大局大势,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查找贯彻执行“十四五”规划方面的政治偏差,围绕推进“十四五”规划前进方向是否正确、机制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抓手是否有力、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坚持用好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方式,坚决破除贯彻“十四五”规划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在落实“十四五”规划上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以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护航“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找准政治监督切口。从细处着力,把握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避免上下一般粗。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要围绕监督单位确定的“三定”方案,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履职尽职情况监督,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等问题,严查典型问题,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聚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着力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不规范问题;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发现特权现象以及用权踩“底线”、越“红线”问题,促使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审慎用权。巡察机构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政治巡察提升治理效能,着力推动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

协助深化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出台推动办法和配套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清单落实情况加强过程管控,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履职担当不力的,坚决进行处理。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精准把握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全面了解“树木”和“森林”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督促各级各部门动态管理廉政风险点,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案件发生倒查漏洞,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在决策层面提供建议参考,在部署层面协助责任分解,在落实层面强化监督督导,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统筹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建立监督执纪情况通报与成效考核机制,把发现问题数、移交问题线索数、问题线索成案率作为工作质效考核评价指标。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纪委书记同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集体谈话、纪委副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

(三)汇聚监督合力,做实做细日常长期监督

做实日常长期监督。采取纪委常委联系、纪检监察组指导、工作例会等方式强化工作统筹和沟通协调,明确和细化监督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监督联动等机制,提升整体监督水平。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的前置“探头”作用,按照“节日必查,非节日不定期检查”的原则,采用“暗访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蹲点式”、“嵌入式”等方法,围绕“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重点监督。整合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秉承慎终如始理念,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督促各级各部门保持头脑清醒,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不动摇、守土担责不含糊、守土尽责不懈怠。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的专项监督,持续做好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长江上游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促进监督体系贯通。聘请特约监察员,发挥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巡察监督。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三个聚焦”,细化监督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巡察频次。采取1托2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深化巡察成果,延伸巡察震慑作用。推进近距离、可视化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统筹力量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建立被巡察党组织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制度,开展一届市委巡察以来整改落实专项检查,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强力整治“四风”,涵养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

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盯住“四风”问题新动向,对披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隐蔽性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租借车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违规借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优化、精减、改进考核评比,推动考核结果互认共享,深化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无实质意义的征求意见等问题。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眼于破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难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领导干部,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政企各循其道、各得其所。坚持权责透明,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重点领域办事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倡导养成领导干部与商人之间清清爽爽的工作和生活交往行为习惯。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抓手,靶向发力解决服务窗口办事效率低问题,持续纠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激励保护担当作为。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通过监督执纪执法树立正确导向,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的正能量。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教育、监督、管理抓在日常,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萌,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积极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抓好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抓好回访教育,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面对面开展政治关爱谈心谈话。

(五)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把握反腐败节奏,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以来不敬畏、不知止,影响“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金融、国企、医疗、资源、土地、规划、建设等领域腐败,要扭住不放、持续整治。将查处和打击违纪违法行为作为保障换届工作的重点抓落实,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严格执行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完善“2+1+1”工作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建设。把握好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抓实源头综合治理。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大力实施“一案一整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分析发案深层次原因,系统查找思想、作风、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个性化问题,注重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保障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推行“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均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不断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某一领域典型案件,以专项治理方式落实普遍整改。继续做好公职人员信息数据库采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工作,织密公职人员监督网格。

常态开展警示教育。高度重视教育正本清源、凝心聚魂的作用,配合党委(党组)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身边案”警示教育,运用好专题片、忏悔录、案例汇编、庭审旁听等手段,着重抓好发生在我市范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建设“廉洁水富”为目标,在全市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位”建设,推动廉洁文化向纵深发展、向村组延伸、向支部和党员覆盖。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规范模范机关。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持续紧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规范党内生活,带头讲政治、守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全面贯彻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丰富和创新党建活动形式,深化“党建+文明创建”,大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政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常态化开展工会、文体活动,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办法》,完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对镇(街道)纪(工)委人事、业务监管,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认真做好2021年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市、镇(街道)纪委班子,强化对村级监察信息员的培训。细化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条件,改进人员调动考察方式,注重纪检监察专业化要求,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推进定岗定职定责,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和工作评价办法,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协同安排任务,做到“全系统一盘棋”。强化“岗位练兵”,继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传帮带”制度,采取顶岗、外派、轮岗等多种锻炼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聘请阳光监督员,健全完善干部动态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既管“工作圈”,也管“生活圈”“社交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问题,用铁一般的纪律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深入推进“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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