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彝良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彝良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王华余
(2021年3月5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彝良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陈祥彬同志作了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准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聚焦职能定位,从严正风肃纪,持续反腐惩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反腐倡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突出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建立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细化、常态化。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办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针对落实措施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通报乡镇和单位5个、干部14人,免职1人,问责单位2个、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15名乡镇党委书记、5名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定下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行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一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二)保持力度不减,从严正风肃纪
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相结合,聚焦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通过制作“廉洁过节提醒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强化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将制止餐饮浪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结合起来,一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8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问责3人。对财务管理混乱的1个乡镇进行了全县通报。开展干部长期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整治,41个单位和乡镇完成清退干部借用公款2535.26万元。开展存量资金上缴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严防资金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50余个单位和乡镇上缴存量资金7470.18万元。
(三)坚持精准发力,提升监督实效
切实扛起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情况、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6人次,同比增长109.4%,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为189人次、74人次、41人次、12人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失责必究、问责必严,针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问责单位3个、干部14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典型案例1件3人。加强廉政审查,严格执行《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规范回复提拔使用、轮岗交流、评优表彰及退休等党风廉政征求意见158件10219人次。建立完善全县1051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完成全县16635名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强化教育监督,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开展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及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贪肃腐
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处理信访举报1009件,其中检举控告428件,同比下降26.21%。处置问题线索342件,同比增长85.9%。立案168人,同比增长43.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同比增长10.8%。科级干部立案29人。使用审查调查措施3979次,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余万元。抓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进“一案一整治”,督促案发乡镇和单位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整改建议51条,已整改完成39条,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规章制度11项。
(五)把准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政治监督作用,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突出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对人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2个。完成第5轮对14个县直单位和7个乡镇58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12个、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件;完成第6轮对2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的驻点巡察,实现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开展“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22个,完成省委第八巡视组开展“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31个,完成市委第十轮对角奎、龙安、小草坝、龙海、牛街、柳溪“巡乡带村”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565个。
(六)持续整治“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
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围绕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3轮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8个。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问题专项整治,共清退97户160.59万元;对公职人员农村有危房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完成972户;清缴217名公职人员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94.51万元。将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先后在全县范围内抽调干部100余人次,开展扶贫领域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专项行动,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51件,立案审查调查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通过“清零”行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2%,11个乡镇信访量均出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办结村组干部问题线索409件、科级干部问题线索141件,为乡镇和村级换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强化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了彝良县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适应形势要求,狠抓自身建设
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为标准,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规定,坚持优选品德过硬的人、忠诚担当的人、廉洁自律的人、工作需要的人,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9人、考察选调7人、选拔调用8人,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切实提升审查调查专业化水平,初步形成了“三个50%”的专业人员配置格局(即:法律、财会、金融、工程、信息化“五大专业”超过人员总数50%,法律专业占“五大专业”人员数50%,能承担职务犯罪案件主办人的人员占法律类专业人员数50%)。深入开展全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工作质效和综合素质得到有力提升。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三风”行动(抓学风、转作风、立新风),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和选拔,提拔任用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7名,予以职级晋升9名;提拔使用乡镇纪检干部7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实现机关审查调查部门纪检监察内网全覆盖,全面启用了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坚持刀刃向内,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名,给予全县通报2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生态仍未从根本上净化,信访举报仍然居高不下,继续排名全市前三位,恶意举报、不实举报、重复举报问题仍然突出,极少数干部是非观错位,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等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党政“一把手”主责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有所反弹,部分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仍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止不畏惧;敷衍扯皮的“推诿风”、萎靡不振的“慵懒风”、麻木不仁的“冷漠风”、华而不实的“漂浮风”、只说不做的“空谈风”还不同程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敢担当、办不成事、办不好事、办不快事的“拖延症”久治不愈,导致全县营商环境倍受诟病;遏制腐败增量任务依然艰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占比依然较高。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善监督、不会监督,对工作机制、运行流程一知半解,不能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足,发现问题能力、学以致用能力、综合素质方面还有不小差距;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建设、队伍力量充实还需大力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省纪委十届六次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不断深化政治监督,为“十四五”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问题。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守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把监督融入“十四五”规划实施。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自觉把监督贯穿于“十四五”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监督保障“十四五”时期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用好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监督方式,通过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开展政治生态评估、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坚决破除贯彻“十四五”规划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肃查处在落实“十四五”规划上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护航“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落实情况、长江十年禁渔以及各类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任务,把握重点环节,确保上级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强化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从基础制度严起,以精准严肃的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级办理、重点督办、专案专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不断增强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持续强化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监督。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压实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扶贫主责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三农”政策措施落实见效,推动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查处落实“四个不摘”和乡村振兴政策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对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的从严查处。
强化换届风气监督。坚持提前谋划、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切实严明换届纪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过细过硬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融合贯通
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手段,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完善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廉政风险高的行业领域,探索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进一步消除监督“空白点”。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履职担当不力的,坚决进行处理。抓住自上而下的监督最为有效这一关键,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县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县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出说明。
推动巡察与整改工作一体谋划。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常规式、专项式、机动式巡察。加强与上级巡视巡察联动配合,着力深化突出问题整改,推进巡视巡察成果统筹运用,做到信息共享、效应叠加,不断提升本级巡察工作质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
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时效性。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性,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用好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建立信访问题联合查办机制,健全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督促各级各部门梳理近年来在检查督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充分发挥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作用,让老百姓近距离、可视化知晓权力事项、监督权力行使,让基层干部照单用权、规范用权,以信息公开促进公平公正。进一步延伸网格管理触角,充分发挥村级监察信息员作用,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盯住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问题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再前移,监督“触角”再延伸。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着力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畏,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问题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问题坚决亮剑。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小官巨贪”问题。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大力惩治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和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的乡镇和部门,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深化实施“铁案”工程。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严格执行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条规适用,确保案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培训机制,通过研讨交流、抽调办案、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在理论讲授和业务锻炼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效应,以查处的典型案例诠释“铁案”标准、解读共性问题,为“铁案”提供有形“标杆”。正确把握审查调查政治属性,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让审查调查对象心服口服、心悦诚服,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唤醒党纪国法意识。严守办案安全底线,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升谈话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一案一总结”要求,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督查、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强案件背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切实推动以案促改。立足惩治极少数,教育、警醒大多数,充分用好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分类分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彝良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加强廉政谈话和提醒。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餐饮浪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租借车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违规借贷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权力规范运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大力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微信工作群过多、无实质意义的意见征求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着力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以建设“清廉彝良”为目标,坚持共建共创,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在全县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以点带面、贯通上下、联通左右,示范带动“清廉彝良”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形成“人人都是政治生态一分子、人人都是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构建者”的良好氛围。
涵养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文化。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清风正气,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优良党风促廉洁政风带朴实民风。加大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文化供给力度,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公职人员教育阵地作用,大力拓展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努力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推动崇廉尚廉蔚然成风。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清淤排阻,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抓手,靶向发力解决服务窗口办事难问题,持续纠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严格执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真正做到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挺在前面,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积极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抓好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者进行严肃查处,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着力提升监督的“温度”,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做到当年回访全覆盖,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帮助,面对面开展政治关爱,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担当作为。
(六)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总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体推进政治、能力、作风、纪律“四个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从日常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准目标任务,总结客观规律,扩展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切实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监管权,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做好换届工作,建立乡镇纪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细化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条件,拓宽干部考察维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退出办法,畅通出口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建立“传帮带”制度,丰富干部培养渠道和锻炼方式,补齐学以致用短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从严从实强化自身监督约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动态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和过程管控,切实防范风险、堵塞漏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防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整治“灯下黑”。坚持严字当头,抓实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同志们,站在新征程新起点,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慎终如始,忠诚履职,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彝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