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组织建设

镇雄:健全完善内控机制 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件,其中乡镇自办案件75件,派驻机构自办案件30件……”

去年以来,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从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四位一体联动监督机制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教育管理,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协作联动作用,夯实基层监督网底,巩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监督格局。

该县把30个乡镇(街道)、2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纪检监察室分成十个协作片区,由县纪委常委挂片负责,统筹各方面力量,变“单兵作战”为“集中会战”,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纪法业务不精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收集、审查调查、纪法分析和总结归纳能力不断提升。

加大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煤炭资源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整合全县办案力量,集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兵团式”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构建管理互动、信息互通的基层案件审查调查协作工作新机制,有效地提高问题线索查办效率。

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把“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行动一体贯穿到监督执纪执法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把严肃政治规矩、严格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同时,从严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从严查处执纪违纪、执法破法行为,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7人,立案查处1人,组织调整1人,提醒谈话1人,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队伍纯洁清正、忠诚干净、担当尽责。(刘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