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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坚持严管厚爱 淬炼纪检监察“铁军”

去年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重要要求,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淬炼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学习,着力提升理论素养。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系统培训课程、讲义为主要教材,坚持全员培训“全覆盖”,通过集中讲学、研讨深学、以考促学,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廉政政策知识讲座及专题业务培训184人次;编印《纪检监察知识汇编手册》120本发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组织82名干部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选派3人干部参加省市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理论素养。

强化能力提升,锻造过硬队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法院系统调入法学专业干部3名,审查调查力量不断充实。重新审核、调配乡镇纪委委员、监察员37名,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选派37名业务骨干到市纪委监委顶岗培训和参与办案,抽调23名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办案部门开展“以案代训”,着力提升办案业务水平和能力。建立督办催办工作机制,督办重点工作46次,切实提高机关办事质效。

坚持正人先正己,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用好用活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把自身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对照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不高、执纪执法不严、制度执行不力、作风漂浮散漫、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2方面10项“负面清单”。深入剖析成因,不护犊子,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刮骨疗伤,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真正带好队伍、管出精兵,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认真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举报,接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初核3件(其中组织处理1件1人),谈话函询1件,立案2件2人,提醒谈话1件。(林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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