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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警示教育

“同志们,我县龙街乡人大主席云昆、角奎镇中学教师徐仕锟同志因酒驾被通报曝光,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把党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之脑后,毫无敬畏之心,纪律散漫,心存侥幸……”彝良县深入剖析本县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存在问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今年2月10日至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2月24日,彝良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全县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在纪律和法律面前,党员干部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普通公民不能做的,党员、公职人员更不能做。”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华余书记强调到,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身份不是护身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受到更严肃的处理。

警示教育会结合省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切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办事,依法履职,时时刻刻约束自己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对于通报中涉及我县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做好处置工作。大家要相互监督,如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提供线索。”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受理党员及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加大对政法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移交问题的处置力度,以强有力的纪律作风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党员、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应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为营造良好社会秩序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彝良县纪委监委  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