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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昭通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盐津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至2018年12月,盐津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联系业务为由共购买5.88万元香烟,盐津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友权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刘友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威信县第二中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9年,威信县第二中学违规向全校220名教师发放超课时津贴150.868万元,向部分教师发放中高考报名指导费(确认志愿)、计算机管理人员维护费、体育训练费、电话费等各种津贴补贴8.784万元,向班主任发放晨起签到津贴1.113万元,威信县第二中学校长唐鸿雁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唐鸿雁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回。

       通报指出,以上2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公款购买香烟;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这些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压力传导不足,有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违纪,影响极坏。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各项规定,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公款收送礼品、大操大办、餐饮浪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换成治理效能。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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