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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强调: 以反腐败协调工作质效推进全市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1月13日,昭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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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师逸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鲁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出席会议。会议强调,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查找差距,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协助、增强合力,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以反腐败协调工作质效推进全市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昭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反腐败各领域、各环节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卡点、堵点问题,尤其是思想认识不高,案件移送不规范,沟通协作不够充分,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给审查调查工作的高效推进造成了一定阻碍,一定程度影响了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开展和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全市反腐败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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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反腐败重大事项和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事项的研究与协调,切实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和协作配合,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成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市反腐败斗争大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并认真贯彻执行好即将印发的《中共昭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三个制度,在贯彻执行三个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有效举措,重点强化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案件移送、办案力量、追逃追赃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协调,进一步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质效。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昭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昭通市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三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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