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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弄虚作假骗补助 获刑成为“阶下囚”

2019年6月,洛旺乡无比闷热,走在彝良县洛旺乡联合村的村路上,山里一幢幢修葺一新的房屋和正忙着修建房屋的人群透过热浪映入眼帘。

此次调查组要去地方是联合村大水组,去核实举报村委会代理主任刘定武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易地搬迁补助、收受好处费和冒领低保金等问题线索。

“我儿子取出3万元建房补助款后,拿了3000元给刘定武,加上建房前交给他的2000元押金,一共拿了5000元给刘定武。”联合村大水组赵某某向调查组这样说到。

这已经不是刘定武为群众争取建房指标后收取群众好处费的个例,在之前已经核实到刘定武收受了为联合村坪上组王某某争取地震恢复重建建房指标好处费10000元等问题。

该案涉及群众利益问题,问题线索多,加之时间跨度长,调查组询问了40余人,形成询问材料70余份,共320多页。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定武最终承认了在评定贫困户时,私自把本不符合列入贫困户的儿子填入贫困户名单上报,享受了2000元生猪产业补助,12万元的贫困户易地搬迁补助。

经查,刘定武在担任洛旺乡联合村村委委员、治安员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非法占有低保补助资金0.405万元,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使其自家及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补助资金2.752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易地搬迁补助,获得经济利益共计12.208万元,在恢复重建等工作中,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3.5万元,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

刘定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11月,彝良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定武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0元。

刘定武案是近年来彝良非法占有低保、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补助案的典型,社会影响恶劣。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甚至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导致一些村干部廉政教育缺失,遵守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基层党组织和纪委,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