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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召开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要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看党组(党委)是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是否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是否准确把握所肩负的职能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谋划和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近日,九届鲁甸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大捷在会议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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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片区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县委书记夏维勇同志听取第七轮巡察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正聪出席会议,并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各巡察组、巡察办全体人员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监督承接中央和省委的巡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会议强调,要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巡察监督的具体化、有形化、有效化,增强政治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政治监督的效果。要紧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情况,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情况,紧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会议要求,要强化自身建设,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综合梳理分析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审计局等通报的有关情况,以及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反馈的问题等,在进驻前预先研判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把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进度、人员分工、工作要求等摆布清楚,明确“时间表”“作战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理论武装,树立永远在在路上的学习意识,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带着任务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把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学深吃透。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高度警醒,各巡察组长要切实负起责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巡视巡察工作各项纪律。

据悉,本轮巡察,县委共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鲁甸工业园区等10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鲁甸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