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永善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9
1.青胜乡副乡长杨顺彬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监管不力,青胜乡江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远均违反群众纪律问题。青胜乡江北村摸底调查工作组在研判审核的过程中,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唐远均(江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属于卡后村“三委”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同意将唐远均户人口识别为贫困人口并入其父亲唐永洪户录入系统,在乡级研判会上,江北村摸底调查工作组也未将唐远均户与唐永洪户的情况提出研判,直到2019年11月,唐永洪户才从国办系统中剔除,唐远均明知本户3人在2017年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提出反对意见,并享受财政代缴新农合、新农保共计324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29日,青胜乡副乡长、江北村包村工作组原组长杨顺彬受到谈话诫勉问责;唐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建议青胜乡党委免去其江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其辞去江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2.茂林镇党委原书记刘兴德、原镇长颜奎扶贫项目推进不力问题。茂林镇党委政府在实施扶贫产业项目过程中推进不力,研究工作不深不细、议而不决,致使2016至2018年6月所有涉及养牛、养猪、养羊、畜圈建设等产业扶贫项目均未按要求按时实施。2020年6月12日,时任茂林镇党委书记刘兴德、镇长颜奎受到谈话诫勉问责;对分管副镇长鄢青奎、挂包新林村的镇党委副书记叶远烛进行谈话提醒。(永善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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