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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

“通过这一个多月锻炼,让我对巡察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良多……”这是被抽调参与十三届绥江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12名年轻干部的共同感受。

不久前,绥江县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切实把巡察岗位建设成为培养、锻炼、考察、教育年轻干部的“熔炉”,助推干部成长与促进巡察双提升。

明确对象,优中选优注活力。《办法》明确,县委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新聘用事业人员见习期满已转正定级和巡察人才库的干部,年龄在35岁左右,原则上提拔任职1年内都要参加至少1轮巡察工作,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增强巡察干部队伍活力。

规定方式,精益求精促成长。《办法》规定,综合考虑选派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及回避要求等情况进行抽调,且每轮每组抽调不超过2名,抽调干部在开展巡察的1-2个月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确保选派干部集中精力参与巡察工作,并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上获得提升。

提出要求,严上加严强管理。《办法》要求,县委组织部对抽调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县委巡察机构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巡察期满时,对抽调干部的现实表现作出鉴定,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装入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工作鉴定作为被抽调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职、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实施办法》出台后,我们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抽调了12名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到第六轮巡察工作中。”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以巡带训”的形式有利于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成长,同时也为巡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找到了新的视角,取得了较好成效。(李泽琼、刘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