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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永善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永善县码口镇玉马村党总支书记邹昌富、村委会主任唐成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码口镇玉马村“两委”研究同意,水井村民小组卡户彭仕珍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万元,配套安排扶贫整乡推进资金1万元,因彭仕珍年事已高,由其女儿唐承珍帮建。2017年11月,彭仕珍在其女儿唐承珍家中(四川省金阳县热水河乡大沙坝村)去世。2018年6月,邹昌富、唐成祥未按照要求对彭仕珍户建房情况进行核实,便将唐承珍传来的虚假建房照片上报镇农危改办,镇农危改办根据玉马村提供的资料兑现了彭仕珍户补助资金3.4万元。邹昌富、唐成祥在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国家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2019年11月,邹昌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成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善县莲峰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潘云勇工作失职问题。2019年5月,莲峰镇组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潘云勇未将南林村5月15日上报的低保表册录入系统并发放低保金,南林村也未对镇民政所返回的表册和低保发放情况进行复核,导致该村3户A类低保对象未领到2019年5月至9月低保资金15964元;7月28日,黑寨村民政协理员将黑寨村涉及人员变动低保表册报给潘云勇,潘云勇未将表册中增加的8名低保对象录入系统发放低保资金,导致黑寨村增加的8名低保对象未领到8月至9月低保资金3600元。2019年12月,潘云勇受到谈话诫勉问责;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薛剑,组织委员、南林村包村领导马勋燕受到提醒谈话。(永善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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