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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强化四个环节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在使用留置措施过程中,紧抓组织领导、部门衔接、规范程序、监控监督四个环节,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留置,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截止目前,威信县纪委监委共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责任。在审查调查开展前,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对工作人员在执行审查调查及留置任务期间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为审查调查及留置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强化部门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威信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协调解决留置地点、证据材料调取、被调查对象的医疗、看护等问题。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间的配合,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联动,纪检、案管、案审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密切配合。

强化程序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针对选派的看护人员进行严格组织筛选,确保其政治素质过硬、与被调查对象无关联,并要求看护人员、值班人员及医务人员第一时间签署和遵守保密协议。在开展留置陪护前对陪护人员、医务人员进行思想、程序、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开展工作时有条不紊。对留置过程中人员的进出、饮水、饮食安全、体检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进行细致的记录和全程监控,做到全程留痕。

强化监控监督,确保依法规范。威信县纪委监委将审查调查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由案管室对留置工作进行全程管控和跟踪,不定期对看护、监控、医务等留置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对违规的问题立即制止纠正。执行留置措施后,每天坚持对前一天的监控视频资料进行回放检查,确保留置工作有序、合规、安全开展。(谢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