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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群众利益抛脑后 自酿苦果悔不当初

“为了完成工作,我把群众的利益抛之脑后,将73户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名单从花名册内删除,造成不良影响,我愧对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愧对肩上的职责……”面对处分,昭阳区苏甲乡瓜寨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李洪后悔不已。

经查,2016年12月,在昭阳区区级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苏甲乡瓜寨村将符合条件的73户农户进行审核上报。在之后区、乡两级要求再次核实名单上报的过程中,李洪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向挂构领导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汇报,随意将该73户名单从花名册内删除后上报,导致该73户未能领到相应补助资金,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019年9月24日,因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李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基层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直接责任人,本应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全力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伤害了群众感情。党员干部要以该案为教训,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扎实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