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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600005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昭通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机构是市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市委巡察机构贯彻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纪检监察工作新征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奋勇前行深化改革,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谱写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一)用问责利器传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责情况报告等制度,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公开通报、奖优惩后、从严整改,细化优化评分标准,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开展全覆盖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172个,提出整改意见96坚持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对11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6个党组织、7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及时调查处置省纪委交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178件信访举报件,问责10个单位、81名领导干部,1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对成都局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8大类、5289宗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责任倒查,追责59人。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目标任务,强化担责尽责,从严追责问效,共问责单位83个、领导干部746人,以问责倒逼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市纪委市监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

(二)以坚决的态度抓细抓实正风肃纪。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风源”“风向”,重申六个严明,划定24严禁”,明确26不得”,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组织集中开展作风建设问题明察暗访4次,发现、纠正、查处118问题。把顶风违纪行为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相关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快查严处、及时曝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个、处理3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通报典型案例4批次1314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反映问题重点看干部一贯表现、看关键时间节点、看反映问题性质,共处置问题线索1616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0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1466人次、490人次、164人次、89人次,分别占总数的66.4%22.2%7.4%4%,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制定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的办法,回复干部选拔任用286人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48人次、评先评优47件次。

(三)更加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紧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发现偏差、形成震慑、狠抓整改。不间断开展3轮对29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对盐津、绥江、威信3个县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62个、问题线索66条,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达80%以上。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市县巡察一体化,11个县(市、区)共巡察党组织481个、发现问题5120个,推动查处了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发挥。强化成果运用,推行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44家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地测评。专项办理、快查快处,办结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173件。分解细化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督促41个责任部门制定84条整改措施,严格按时限要求抓好整改。

(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优势,惩治腐败力度更大、节奏更快、效果更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478件次、同比上升19.86%立案648、同比上升6.8%其中市管干部51件,同比上升88.9%),党纪政务处分717、同比上升25.3%其中市管干部27、同比上升28.6%),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3。严惩国有资源国有资本领域“蛀虫”,查处市交投公司原董事长李升翔、总经理陈平为主的窝串案违纪违法犯罪人员17人,涉及违纪违法资金7.3867亿元,涉案金额之大堪称昭通历史之最;查处城投公司资产处理营销策划代理项目围标串标行为,挽回经济损失1097.18万元。坚决惩处了市民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童成清等腐败分子。开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执纪审查大清理、案件质量严评查专项行动,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加强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跟踪督查,强化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会商,严格规范审理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协调沟通机制,制定办理案件两个提前介入制度,反腐败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成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领导组,制定“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留置点工作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和紧急疏散等制度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制,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把留置场所建设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力争2019年建成海口桥留置场所并投入使用。

(五)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认真落实“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5+2”工作机制,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中找准位置、“作风建设年”中服务大局。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快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信访举报总量大幅上升的形势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2件,减幅30.77%,减存遏增效果明显。开展对11个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多轮次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抽查检查,通过不打招呼、不开会议、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设路线,直插一线、沉到底层,“蹲点式”随机深入基层察访实情,共发现问题154个。对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排查问题线索812件,查处违纪问题196445人,党纪政务处分206人,问责单位13个。“零积压”快查快办快处上级转办件,办结上级转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9件,市纪委直查直办典型问题12个。强化曝光震慑,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22批次105个问题176人次。聚焦扫黑除恶发力,梳理排查问题线索61件,立案审查调查5件,从严查处了威信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万等人涉黑涉恶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社会关切,严肃查处昭通农投公司与空壳专业合作社签订苹果采购合同损害群众利益和昭通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卡介苗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各级网站增设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链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47307862人次、接听群众来电3724件次,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督促各级各部门受理群众诉求45550件、办结45409件,满意率达95%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顺利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挂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推进监察全覆盖,监督对象增至18万余人。规范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制定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范、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20余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对29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初步显现。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派驻(出)纪检机构26个,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出台乡镇纪检监察片区联组协作工作指导意见,建立纵向调度、横向协作、整体联动的片区联组协作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机关有  18个内设机构和1个部门(机关党委),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至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委巡察机构下设巡察办、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派驻26个纪检监察组。

单位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

2018年末,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8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其中:行政编制2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增加94人,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中,市检察院划转编制30人,实际转隶人员25人,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各部门划转编制100名,从市直部门带编制调入人员84人。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由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3人,政策性提前退休1人,其中4人通过财政工资统发,其他退休34人在社保局发放退休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人,执纪执法用车10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市检察院划转执法执勤车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493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004.02万元,比上年增长68.45%,主要原因为: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各部门划转编制大量新调入94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二是调整行政事业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办案工作点运行费大量增加,办案人员大量投入,办案经费急剧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49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2.59万元,占总支出的68.5%;项目支出1578.82万元,占总支出的3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决算数较2017年3433.89万元增加1497.52万元。其中:2018年,市纪委基本支出增加3352.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78.8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用于保障检察院转隶人员、派驻机构新增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因工资调整,单位关于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新增人员精神文明奖、一次性年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2018年度,市纪委市监委搬入原市委党校办公,进行维修改造、对负一楼改造6间谈话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大额经费支出项目;同时,对部分项目支出进行了调减。例如,为严格践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件要求,单位积极压缩经费开支计划,减少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项目支出;对上年度一次性支出项目经费,如办案场所建设经费,2018年度不再支出。增减相抵后,2018年项目支出实际增加85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5.18万元,比上年增长52.45%,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增加,调整基本工资等原因所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62%。

2.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为完成省纪委、市委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8.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98%。其中用于巡察三轮工作经费192.07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支出70.69万元、搬迁办公区维修改造574.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48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86.07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33万元(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纪委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4.0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各部门划转编制大量新调入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和经费支出;二是调整行政事业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三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区抽调巡察、办案人员差旅费,外出省市查办案件运行费,茨院留置工作点运行经费大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大案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用于发放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为76.38万元,支出决算为76.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无因公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7万元,完成预算数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比上年减小,主要是:加强执法执勤和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管理,规范接待管理,纪检监察临机全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市纪委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在充分分析部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4万元,减少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0.94万元,减少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2万元,下降0.9%。

2018年,市纪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执行财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模,极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略有减少,主要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刚性的工作和经费支出相应也随之增加,而公务接待等能压缩和削减的支出则下降,全年无外事接待,无重大接待。例如:市纪委历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原反贪、反渎部门、预防犯罪等部门承担的工作也相应转至市纪委市监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2018年末,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4辆。市纪委市监委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了25位干部和3辆公务用车至市纪委市监委,全市监察对象由2万人增加至15万人,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用车支出明显增加。公务接待方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市纪委市监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对超标接待部分一律要求自行承担,大力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7万元,占77.09%;公务接待费支出17.49万元,占22.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7万元,比上年减少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87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主要用于执纪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4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接待人次1646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纪委监察委及其他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37万元,增幅11.65%。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预防职务犯罪人员与工作均转隶到市纪委市监委,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因监察对象范围扩大而增加的工作任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及其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活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98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16.08万元,固定资产1067.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00.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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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25.73%,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90.97%,增幅较大。主要是其他应付款上年度结转的违纪暂扣款及今年暂收违纪违法款7916万元,因2018年的违纪违法款较多,而案子尚未了结,审判机关案子未审判,还未上缴财政国库。

(二)“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3万元,主要构成是县区抽调办案人员宾馆住宿费45万元;茨院工作点留置人员等相关支出70.33万元;

(三)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划转执法执勤车辆相关事宜的批复》(云财行〔201819号)、《昭通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县两级监察体制改革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划转相关事宜的通知》(昭财行201822号)文件精神,市检察院于2018年2月划转执法执勤车辆3辆至市监察委,并于5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原市检察院车辆云OU6339,车辆类型越野车、核载人数7人、排量3.0、购置于2009年2月、账面价值31.8万元,于2018年5月2日办理过户至市监察委,现车牌号云C.6J367。原市检察院车辆云CJ9876,车辆为轿车、核载人数5人、排量1.8、购置于2014年1月、账面价值19.75万元,于2018年5月2日办理过户至市监察委,现车牌号云C.5Q599。原市检察院车辆云CJ9865,车辆为轿车、核载人数5人、排量1.8、购置于2014年1月、账面价值19.75万元,于2018年5月2日办理过户至市监察委,现车牌号云C.3M97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600005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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