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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群众利益岂容敷衍了事

 

“由于工作上疏忽大意,我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不负责任,我甘愿接受组织处理,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在受到处分后,昭阳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王本滔深感后悔。

经查,自2016年以来,王本滔在环保监察工作中以文件安排工作,不主动跟踪研究,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对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的有关永丰镇小闸村砂石料厂环境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方法简单,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26日,王本滔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本案中,王本滔的行为归根到底还是由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没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身为党员干部,本应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地落实群众诉求,若不担当不作为,必将使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甚至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也终将受到纪律惩处。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戒,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职尽责,务实重干,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