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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 巡察问题“双反馈” 整改工作见成效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巧家县牢牢把握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的要求,聚焦巡察反馈、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三个重要环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模式,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压实“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向被巡察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以派驻监督补齐巡察监督缺乏延续性的短板。将反馈意见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报告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掌握分管联系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加强管理、督促整改落实提供依据,增强监督合力。

在整改工作中,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问题整改“一对一”,即: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方案细化“一对四”,即:一套方案对应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办结,从严从实整改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落实要用心尽责,绝不允许有一巡了事的思想,更不能敷衍应付,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材料,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严防巡察整改“敷衍应付”“走过场”。同时,强化部门间深度协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监督合力,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在及时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同时,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日常监督内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参与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截至目前,督促38个单位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65 条。(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