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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永善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细沙乡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深不细问题。细沙乡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脱贫攻坚工作被考核为“一般”等次,存在精准扶贫不精准,将凉水村雄魁山一组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错退;农危改建设进度迟缓,2018年已脱贫贫困户安全住房全县未完工共19户;易迁安置点建设进度滞后,2017年度二道坪安置点主体未完工;档案建设不严谨,主要致贫原因与农户实际情况、纸质档案和国办系统信息不一致;系统录入工作不实,将“一般病”患者的致贫原因在系统内填为“因病致贫”,导致全国扶贫开发子系统中的数据显示细沙乡“因病致贫”发生率高等问题,影响全县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经永善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同意,对细沙乡党委书记刘正凤同志党纪立案审查;建议组织部门对细沙乡乡长范君团同志、宣传委员袁龙艳同志(凉水村包村领导)组织处理;根据县纪委的建议,细沙乡给予一线挂联干部曾提琴警告处分。

2.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务基镇凉台村驻村工作队员)孙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3月以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孙林在驻村期间,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职责任务、一线挂联人员责任不清;工作作风不实,态度不积极,责任心不强,对镇村安排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不能和其他同志搞好团结,工作滞后,县住建局、务基镇相关领导多次对其进行了提醒教育,但效果仍然不明显。根据县纪委的建议,2019年6月25日,县住建局给予孙林记过处分;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7月12日,将孙林调大兴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工作。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在繁重和坚决任务面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状态不好、精神不佳,政策不精通、出工不出力、慵懒散拖等思想和行为,将主要精力投身一线,克难攻坚,着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有序开展。要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发现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作风腐败”问题,坚决严查快处向扶贫领域伸黑手、打歪主意的行为,对扶贫工作中不讲纪律规矩、不服从组织安排,虚报冒领、侵占掠夺、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永善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