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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期,水富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水富市太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仁强违规发放节日福利,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2012年至2016年,李仁强在担任水富县太平乡古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节日福利0.45万元,违规购买土特产0.77万元,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仁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邵女坪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峗吉平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8年12月20日,峗吉平向云富街道纪工委报备为其子操办婚宴事宜,报备桌数为30—50桌。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峗吉平仍于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为其子操办婚宴(12月25日30桌、12月26日82桌)。峗吉平身为邵女坪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峗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水富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自省自警,心存戒惧,守住底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管控,从严从实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抓在日常、形成常态,推动作风建设往深处行、实里走,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公款吃喝、公款收送礼品、大操大办、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强化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水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