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启动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
近日,彝良县召开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本轮巡察共组建五个巡察组,其中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县教育局、县供销社2家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另外4个巡察组负责对海子镇、龙街乡、县委党校、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档案局、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办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巡察聚焦“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党组织执行“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查找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检查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市县相关要求、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牵头责任、相关部门协调责任、乡村包保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资金监管、项目监管、主责部门监管、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检查扶贫领城纪律作风、涉黑腐败、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等问题。
巡察坚持“群众路线”。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巡察公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把握好工作的方式方法,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消除干部群众的顾虑。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真实查找被巡察单位的情况。
巡察注重“成果运用”。要求各巡察组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在反馈环节,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防止和纠正轻描淡写、遮遮掩掩走过场的情形;在制订整改措施环节,要认真审查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全面性、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确保整改到位;在提交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环节,要重点审查主要问题解决了没有,移交事项办理了没有,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回炉”“补课”;在巡察效果测评环节,要盯住问题不放,据实核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结论,提出深化和巩固巡察效果的具体意见;在追责环节,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的,要查清事实、严肃追责问责。(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