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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2个乡镇因扶贫工作慢作为被通报问责


近日,盐津县庙坝镇、中和镇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慢、报账迟缓被县纪委通报。

资金使用精准是脱贫攻坚“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盐津县县政府在8月底9月初两次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加快报账进度,限时限报。为此,盐津县纪委及时牵头,商县财政局、扶贫办就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时至9月10日,庙坝镇、中和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慢,报账迟缓,未按县政府明确的限时限报要求完成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任务,这是纪律作风不实,工作慢作为的具体表现,盐津县县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庙坝镇中和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报账迟缓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警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始终,扎实推进工作,确保2018年盐津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盐津县纪委监委 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