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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七、项目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八、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迈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昭通市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的查处,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市纪委(含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纪委综合派出第一至第六纪工委监察局);

2.市纪委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控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关人员编制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278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其它收入2.058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681万元,增加48.15%。主要是省纪委追加专项补助资金,调入人员工资及上年结余资金转拨款收入、基本工资及改革津贴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2345.27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 2445.40万元减少100.13万元,同比减少4%.基本支出2016年1650.88万元比2015年1431.82万元增加219.06万元增长15.3%,项目支出2016年694.39万元比2015年1013.58减少319.19万元,减少增加31.49%。主要是行政类项目支出减少,省纪委交办案件减少及差旅费用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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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减少10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主要是行政类项目支出减少,省纪委交办案件减少及差旅费用的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86万元,支出决算为8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车辆运行费2万元,车辆运行费在上年基数上压缩5%,但总体上2015年度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31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规范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2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17.53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执纪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5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接待人次50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纪委监察厅及其他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购置办公设备47.65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桌、桌椅、书柜等22.5万元;办公电脑、电子设备等25.15万元。没有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82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236.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85.61万元,无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七、项目绩效管理评价报告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一是自评指标体系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四级,包括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二是自评组织过程。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昭通市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的查处,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一是违纪违法案件初核、审查、行政监察执法和调查事故;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三是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地震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一是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根据具体绩效评价项目,结合绩效目标,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先现将绩效评价如下:项目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是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领导重视,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安排。

2.组织实施: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在相关处室设立机构。

3.分析评价: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对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有一定作用。

(二)评价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以及专项经费的用途,无法对项目经费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公众满意度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价。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6年,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临时安排工作较多,省纪委交办案件,不可预见性支出增加,导致年度专项资金的追加幅度在整个年度经费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加强组织对《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思想认识,引起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61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机关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其他交通费用是指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市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省纪委在办案工作点各项办案支出及大案要案查处运行费用。

3.工会经费是指上缴工会会费支出。

附件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