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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2016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本着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单位项目经费开支的实际对2016年机关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市纪委(含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纪委综合派出第一至第六纪工委监察局);市纪委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控中心。机关人员编制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人。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二)部门收支情况

市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278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其它收入2.058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681万元,增加48.15%。2016年总支出2345.27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 2445.40万元减少100.13万元,同比减少4%.基本支出2016年1650.88万元比2015年1431.82万元增加219.06万元增长15.3%,项目支出2016年694.39万元比2015年1013.58减少319.19万元,减少增加31.49%。。

(三)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照年度预算编制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年下达市纪委办专项经费是:2016年项目支出694.39万元,比2015年1013.58减少319.19万元,减少增加31.49%。

(二)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四级,包括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三)自评组织过程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昭通市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的查处,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一是违纪违法案件初核、审查、行政监察执法和调查事故;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三是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地震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五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根据具体绩效评价项目,结合绩效目标,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先现将绩效评价如下:项目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领导重视,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安排。

2.组织实施: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在相关处室设立机构。

3.分析评价: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对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有一定作用。

四、评价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以及专项经费的用途,无法对项目经费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公众满意度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价。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6年,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临时安排工作较多,省纪委交办案件,不可预见性支出增加,导致年度专项资金的追加幅度在整个年度经费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组织对《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思想认识,引起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市纪委办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