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昭财预〔2016〕5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本着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单位项目经费开支的实际对2015年机关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5年下达市纪委办专项经费是:一是一般公共事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办案点建设及“金纪”工程专网建设资金3635000.00元、市监察局工作经费510000.00元、案件查办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上年结转案件查办经费440000.00元、办案点二期建设经费2600000.00元;二是大案要案查办经费补助经费659670.00元;三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05000.00元;四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426.5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繁重任务,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大案要案查处、办案点二期维修建设等专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于2015年10建成市纪委监察局办案场所(鲁甸县茨院乡)二期工程改造建设,完成主体工程改造1385.6平方米,装修工程改造(含10千伏线路改造、安装变压器、室外地皮青石板安装、室外绿化等)(含购置卫浴、办公桌椅、床、衣柜、电视柜、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灯具等)。
二是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启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金纪”工程即涉密专网工程建设工作。该涉密专网系统工程覆盖全市11县(区)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14个部室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本级涉密专网系统工程已建成投用。
三是2015年5月以来,省委第九巡视组先后向市纪委监察局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批共计71件。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直相关单位以及县(区)纪委抽调96名办案人员,分2批次组成16个调查组和案件检查、案件监管、后勤保障3个办公室,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71件线索进行处置。全面完成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工作任务。
四是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百日专项行动。市纪委监察局从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百日专项行动。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昭通市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的查处,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违纪违法案件初核、审查、行政监察执法和调查事故;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三是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地震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五是昭通市南北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七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八是强农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九是保障性住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十是学生营养餐专项检查工作;十一是法制、责任、阳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明查暗访(含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根据具体绩效评价项目,结合绩效目标,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先现将绩效评价如下:项目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领导重视,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安排。
2.组织实施: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在相关处室设立机构。
3.分析评价: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对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有一定作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5年年初市财政局返还上年转结项目经费4108096.5元。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项目经费共计645000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5年项目资金10558096.5元。其中:其中办公经费899102.35元,差旅费2734890.73元,维修(护)费4119916.59元,租赁费416000.00元,培训费342070.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费用1473838.62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5年项目资金共计10558096.5元,其中:年初结转4108096.5元,当年预算安排64500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9585819.06元, 2015年结转572277.41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15年收到预算批复后,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市财政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一是办公室提出方案。二是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是相关局部室办落实。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自评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机关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5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建议:加强组织对《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思想认识,引起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二)存在问题:一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以及专项经费的用途,无法对项目经费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公众满意度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价。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5年,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临时安排工作较多,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不可预见性支出增加,导致年度专项资金的追加幅度在整个年度经费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中共昭通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